税务变更登记所需要的资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核准执业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变更登记核准(备案)通知书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变更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原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核准执业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变更登记核准(备案)通知书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变更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原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注意事项:
1. 变更项目为“法定代表人移动电话”、“法定代表人电子信箱”、“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财务负责人电子信箱”、“办税人移动电话”、“办税人电子信箱”6个字段,该企业该身份(本企业的办税人员身份)在实名库不允许变更,须用个人账户登录后到“个人信息维护”模块操作。
2. 变更后的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必须已进行了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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